問題編號:[163071]
問題標題:手機從日本寄到國內
問題內容:我朋友從日本給我用聯邦快遞寄了部iphone4s過來,到上海海關清關后,聯邦快遞打電話過來說需要我出售3C證明,本人只是個人,無法從蘋果公司調出3C證明,請問能有什么辦法可以讓快件清關,手機是自己用的,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有關3C認證為國家強制認證,不屬于海關管理范圍,請向國家質檢部門咨詢。根據海關規定: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在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具體請聯系浦東機場海關快件處,聯系電話68841118轉。聯邦快遞的說法不代表海關需要3C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