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573]
問題標題:釹鐵硼出口
問題內容:您好! 我公司在福建福清,是生產釹鐵硼磁性材料的廠家。想做釹鐵硼出口。目前出口目標是日本客戶。希望請教,出口會受限制么?有無退稅。產品出口需要送檢測么?檢測啥內容?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您好!現就您的問題回復如下:一、釹鐵硼合金速凝永磁片、釹鐵硼合金磁粉、其他釹鐵硼合金以及其他按重量計稀土元素總含量在10%以上的鐵合金均已納入《2011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詳情請參閱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108號。出口釹鐵硼磁性材料時,進出口企業或其委托代理人應向海關提交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出口許可證》和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二、有關出口退稅屬國稅部門事權,相關事項請咨詢國稅部門。三、產品是否需要送檢及檢測內容,由海關業務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服務熱線12360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