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793]
問題標題:在國外買的東西很難不超5000,都是生活用品必須要交稅嗎
問題內容:如果我在美國住了一年多,買了很多衣服鞋子,化妝品,和包,都是用的,在美國經常用的,包括正在帶的手表,這都是日常生活用品!我必須回來交稅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以內的自用物品,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酒以及20種不予免稅商品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超出5000元,僅對超出部分征稅;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建議您進境時如實申報,在實際通關時,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