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790]
問題標題:作為貨主怎么確定海關查驗貨了,查驗通知單真實性
問題內容:我司在出口貨物時,由于操作的失誤,造成了報關時的品名和HS不符,不是一類,歸類錯誤了,貨代說我們的貨物驗貨了,海關驗貨程序是不是給一個海關查驗通知單,這個海關查驗通知單,有正本吧,正本是報關行,還是給貨主呢,這個海關查驗通知單的真實性,怎么確認,貨代傳一個海關查驗通知單就是真的嗎,這個貨代開始還用Photoshop做了一個假的海關查驗通知單,被我司識破,我公司報關單號為:422720110270926094。很多情況都是這樣的,貨代說查驗就查驗,什么也不給,就查驗了,費用2500多,我覺得這個費用不是很標準呢,麻煩給解答一下,很多類似的情況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422720110270926094項下貨物在前灣港出口,請你司與黃島海關查驗部門直接聯系確認,查驗前,海關須打印查驗通知書。收發貨人應派員到場或委托代理人到場。一般情況下,上述通知書交給到場人員??倷C0532-8698777轉。進出口貨物必須運抵海關監管區,方可實施查驗。區內查驗作業除集裝箱鉛封費5.00元/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根據查驗管理規定,進出口收發貨人應承擔查驗而產生的搬移、開拆或重封包裝等費用。如你司覺得前述費用價格不合理,可向當地物價主管部門反映解決。上述疑問如有未竟事宜,請聯系0532-829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