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7242]
問題標題:公司內部資料托運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公司是一家外資獨資企業,有進出口企業代碼,但是公司業務不涉及任何進出口貿易,現在有一批公司內部法律資料(主要是合同及法律文本)要從海外運回來,大約600多公斤。請問這要如何報關?本想請報關公司代理,但是他們一聽說是文件及印刷品,就拒絕代理。我們該怎么辦?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 來信收悉。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61號《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上網可查詢)第十一條: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進口業務,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指定經營。未經批準或者指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印刷品及音像制品進口業務。有關代理報關事宜可直接咨詢國家指定經營進口單位:上海外文圖書公司、中國圖書進出口上海公司、上海香港三聯書店。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