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7601]
問題標題:電子賬冊事宜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目前以總公司作為經營企業和加工企業申請了一本電子賬冊A,但總公司下設有無法人資格獨立核算的分廠,料件、成品單獨管理,請問:1.分公司可否申請建立新的電子賬冊B;2.電子賬冊的加工單位和經營單位是不是必須為同一家生產型企業?分公司作為加工企業,但無外貿經營權無法作為經營單位對外簽合同,請問電子賬冊經營單位可否為外貿企業?3.電子賬冊分冊在何種情況下適用? 盼老師指點,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由于電子賬冊是以企業為單元的一種海關管理模式,因此原則上一家企業只能申請一本電子賬冊;2.不一定為同一家企業。電子賬冊經營企業可以為外貿企業;3.目前電子賬冊可以在全國口岸通用,無須申領分冊。如有其他有關聯網監管的具體問題,可直接向主管海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