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5929]
問題標題:關于申報的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 我想咨詢一下:我如果我司的報關單是在2009年12月31日申報的,但是到2010年1月初才遞現場海關放行,那我想問這些報關單的差錯率納不納入2010年報關錯差率的統計數據呢?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記分考核管理辦法》規定,記分周期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而記分周期的計算是以記分這一行為發生的日期為準的,與您申報日期和貨物放行日期均無關。您可通過通關現場的公共服務平臺或通過拱北海關關企e線通查詢您差錯的記分時間。如仍有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8164147,816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