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托收的規定
國際商會制定的《托收統一規則》(《URC522》)對托收的定義是: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銀行根據所收到的指示處理金融單據和商業單據以便取得付款/承兌,或憑付款/承兌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款或條件交出單據。
對于托收方式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又稱銀行托收。其基本做法是:出口人根據買賣合同先行發運貨物,然后開立匯票(或不開立匯票)連同商業單據,向出口地銀行提出托收申請,委托出口地銀行(托收行)通過其在進口地的代理行或往來銀行(代收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
在國際貿易過程中,隨著貿易雙方的相互了解,貿易關系的建立,貨款的收取大多采用跟單托收的方式。按照向進口人交單條件的不同,分為付款交單(Documentsagainst Payment,簡稱D/P)和承兌交單(Documentsagainst Acceptance,簡稱D/A)。當然,對于出口商采用D/A付款方式要比D/P付款方式冒更大的風險,至于采用哪種方式,這就完全憑雙方的信譽來決定。
從規定可以看出,不論采用D/P,還是采用D/A,交單都要經過銀行。事實上,這種經過銀行的付款方式受到挑戰。目前,比較流行的做法是:“合同及所有的單證上的付款條件仍然標明D/PATSIGHT,但所有單證卻不經過銀行交遞”,該做法自然有其道理。
二、不經過銀行的D/PSIGHT付款
【案例】:1993年開始,筆者在泰國代表中國公司做出口貿易。那個時期,泰國的經濟環境很好,經濟發展速度較快,進口商也顯得比較大方和富有,根本不計較開L/C的費用,1993年和1994年對所有的客戶都做L/C付款,經過貿易往來,彼此相互了解,發現他們的信譽確實普遍很好。從1995年開始,對付款方式做了調整,按照資信情況不同將客戶分為A、B、C、D、E(優級、良級、一般、較差、特差)五級。對于A級采用T/T60天付款,簽合同后發貨,之后將全套單證用UPS或DH L直接快遞于客戶,客戶于收到單證起60天內將全部貨款付清;對于B、C兩級基本上采用通過銀行的正規D/PSIGHT付款;對于D、E兩類(占總客戶比例不到20%)始終堅持L/C付款。
1997年7月,東南亞發生了金融危機,泰幣的大幅貶值,給進口商帶來的損失是非常大的,即使最好的客戶,你也不得不擔心其付款能力。所以我對所有客戶都要求L/C付款,對客戶而言似乎是雪上加霜。貿易談判中強調,寧愿在價格上作出適當的讓步,也要堅持L/C付款。做貿易的人都知道,當采用D/PSIGHT付款時,貨到目的港,客戶不提貨所面臨的三種處理方式:一是作出讓步,被迫降價;二是退貨,原路返回;三是轉售。還是謹慎為好。當然,很多客戶是不太滿意開L/C的。
隨著經濟危機的消退,泰國經濟進一步好轉,客戶對開L/C抱怨不止,所有的客戶反映銀行收費很高,要求采用變通的方式,全部單證不要經過銀行傳遞,要直接快遞于這些進口商。就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變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誕生了,即“PAYMENT BYT/TAGAINST FAX ALL THE DOCU-MENTS”。其具體做法是:(1)出口商與進口商經過貿易談判達成一致,同意采用變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2)簽訂合同時標明付款方式為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AT SIGHT);(3)發票、匯票等所有單證同樣與合同一致標明D/P AT SIGHT付款方式;(4)貨物裝運后一周之內將所有單證傳真(FAX)與進口商;(4)進口商收到COPY單證之后,以不影響報關為限,T/T全部貨款與出口商;(5)出口商收到進口商的T/T付款后,用UPS或DH L等快遞方式將全部單證直接快遞進口商;(6)進口商收到全部單證后,委托報關提貨。這筆生意就算結束。
這樣做的好處:(1)變通的付款方式汲取了D/P、D/A、T/T的優點,即見單(COPY)付款、帶有協商性、帶有預付性,是三者的最佳組合;(2)加速雙方資金周轉,提高資本營運效率;(3)進口商有更加機動的時間,選擇合適的匯率換取外匯付款;(4)進口商節約了通過銀行付款的一切費用(按金額收費、按單數收費、通知費等);(5)進口商可以依據船到目的港的時間,掌握報關時間來決定付款時間和取得全部單證的時間。(6)縮短出口商的收匯時間,銀行無法壓匯;(7)如果出口商收不到進口商的付款,所有原始單證仍在出口商手中,更加有利于處理問題,減少風險。
據泰國的一個進口商估算,2002年與我的進口貿易總額是40萬美元,由于采用變通的方式節約銀行費用約5000美元左右,相當于進口貿易額的1.25%,其他還有利息節省、選擇有利匯率等帶來的收益,而且我們在每一筆生意上都能誠信對待,并完美地配合。例如:2003年3月1日從大連港裝船出運一筆貨物到泰國,經新加坡轉船于3月22日到曼谷,進口商必須于3日內報關,否則將繳海關保管、存儲費用,也即不得晚于3月25日報關。我方3月4將所有單證FAX進口商,進口商收到后于3月4日至17日選擇有利的匯率換匯,并于3月17日T/T付款,同時FAX付款副本。我方于3月20日收到貨款,同日將所有單證直接快遞進口商,進口商于3月24日收到單證,于3月25日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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