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運輸貨物出現保險事故,在國際運輸保險理賠人員進行檢驗定損及審核單證后,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判斷責任歸屬:
1、是否誠信
檢查被保險人是否不告知重要事實的情況,明確是故意不告知,還是因過失不告知。貨運保險條款是一種明示保證。貨運條款中沒有列明而法律規定要求必須做到的是一種默示保證。即使保單條款不載明,當出現由于被保險人的原因違反默示保證而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拒絕保險理賠。
2、是否有可保利益,是否有權申請國際運輸保險理賠
3、損失及保險理賠申請是否在保單規定的有效期之內
各種運輸方式的有效期不同,如60天、30天、15天不等。如海運和陸運一樣,為貨物卸載后60天為止,空運為卸離飛機后30天等。
4、損失是否發生在運程之內
不論國內業務還是國外業務一般都承保倉至倉條件。要注意的是,責任從何處開始的,不管它的實際含義是門到門,廠到廠,港到港,都應是指保單上標明的具體地點。
5、判斷損失原因是什么
構成保險事故損失的原因有如下特征:應是外來的、有痕跡并且是導致損失的主要和有效的原因。
6、損失是否由承保風險引起
不同的險別對所承保的風險都有明確規定,如平安險、水漬險、一切險所承保的風險范圍不同。不列明風險的條款,應特別注意除外責任的規定。
7、損失是否符合保單險別規定的損失程度
8、損失是否擴大
被保險人是損失負有采取施救措施以避免和減少損失的義務。如果不履行應盡義務,導致損失擴大,對擴大的損失部分保險公司可以拒絕國際運輸保險理賠。
9、有無免賠率
明確免賠率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如果保單規定免賠率按整批貨物為單位計算,要注意保單對免賠單位的規定。
10、有否重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