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454]
問題標題:出國旅游個人物品出關登記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這個月要去日本旅游,出國的時候會攜帶自用的IPHONE4、MACBOOK筆記本等貴重物品,由于現在聽說海關限制入境的時候個人隨身攜帶物品價值不能超過5000,那么這些帶出國的個人物品是不是在機場出關的時候需要登記呢?那么回國的時候就可以不用交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對于旅客隨身攜帶出境,并需復帶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出境時如實向海關申報,進境時憑原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 您好,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才能以個人物品方式通關,建議您將實際情況向現場海關作解釋,以其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