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425]
問題標題:從美國帶iphone4S回青島
問題內容:你好,我讓朋友給我從美國買個iphone4S帶回來,在美國需要交消費稅嗎?回國后還需要再交進口稅嗎?如果交進口稅要交多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 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進口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稅率應按照海關總署2011年第6號關于調整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的公告的規定,上述物品的稅率為10%計征)。 完稅價格以入境申報時,現場海關審核認定的為準。另,上述商品在其他國家發生的征稅行為,不屬于中國海關業務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