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665]
問題標題:手冊結轉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是這樣的問題。我們第一本手冊在有效期內,料件的進口,成品的出口都未能完成,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能否把剩余料件和成品結轉到第二本手冊里繼續操作呢? 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111號令第五條規定:加工貿易企業申請將剩余料件結轉到另一個加工貿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經營單位、同一加工廠、同樣進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貿易方式。同一經營單位申請將剩余料件結轉到另一加工廠的,應當經主管海關同意并繳納相當于結轉保稅料件應繳稅款金額的風險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