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256]
問題標題:東西是托朋友的朋友從免稅店買的
問題內容:護膚品是托朋友的朋友從免稅店買的,因為有點多不方便飛機帶回來所以就走的EMS,不是說個人可以捎帶5000人民幣以內的東西么。走了EMS就需要再次交稅是么?里面好多還都是贈品,所以也是要交50%的稅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1.分離運輸行李需要旅客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并自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含6個月)運進,海關辦理驗放手續時連同已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上述規定執行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即“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物品5000元以下免稅放行”。2.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按照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執行,只要稅費在50元以上一律計征。化妝品稅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