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308]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電子物品攜帶出入境問題。
問題內容:本人學生因學習需要需出國一個月左右。因需要,出境時需攜帶筆記本和單反照相機各一部,價值均在萬元以上。在考察結束后,入境時需攜帶回國。想咨詢一下實時的政策。具體一點。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 實際通關時請如實申報,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