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821]
問題標題:奢侈名表
問題內容:新西蘭常住居民,中國護照。兩個月后想回國探親三個月。最近在新西蘭免稅店買了塊名表自用,準備上飛機時取貨。價格8000紐幣(4萬人民幣)。聽說境外夠得的奢侈品在海關要申報上稅。 請問這屬于奢侈品稅嗎?還要交其它稅嗎?是不是超過5000人民幣的那部分(3萬5千)交稅?稅率多少?如果稅率太高,那是不是還不如在國內買呢?(貨已經訂了,有點急,麻煩詳細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你好!根據海關總署第54號公告規定: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經查,高檔手表外其他各種手表的個人物品進口稅率為20%,高檔手表為30%。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對進境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確定適用稅率。請根據物品的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