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6526]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客戶提供不作價設備,海關手續應該怎么辦?
問題內容:老師好!我公司一直與日本客戶在做來料加工,客戶近期計劃擴大生產,打算無償提供給我們一些不作價設備(舊),請教你,我們在申領手冊時,具體應該怎樣辦理。請您指教,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一、 經營企業申請進口加工貿易項下不作價設備,提交以下單證:(一)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及《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申請備案清單》;(二)列明不作價條款的加工貿易合同或協議;(三)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證件和材料。二、進口不作價設備不屬于《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列明的不予免稅商品。三、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中進口不作價設備條款應符合規定,即列明外商以不作價方式提供,不需加工貿易企業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設備款,合同需要注明設備無償使用的年限等。四、 經審核,經營企業符合進口不作價設備條件的,加工貿易部門核發設備登記手冊。五、不作價設備在監管期間內,企業在每年的一月份向主管海關上報不作價設備使用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