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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關:從加拿大郵寄的iphone4需要繳稅嗎?[142399]
問題編號:[142399]
問題標題:朋友從加拿大郵寄的iphone4需要繳稅嗎?
問題內容:599加拿大元合人民幣3000多,用繳稅嗎?~如果需要繳多少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 2010年 第43號規定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依您所述,在辦理通關手續時需繳稅。 請您參閱文件 中國海關網(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 -海關法規 -- 內容類別項下 ---進出境物品監管類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關于修訂《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