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432]
問題標題:帶車回國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因為在之前的海關總署令看到7月1日開始非居民長期旅客,不允許將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帶回國。想請問一下,現在的政策有所變動嗎?現在可否帶車回國。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 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關政府間協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外,其他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不得進境舊機動車輛,對其舊機動車輛進境申請,海關不予受理。參閱文件:海關總署2010年第32號關于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進境機動車輛有關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