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814]
問題標題:出口租賃貿易咨詢
問題內容:我司(總公司)通過租賃貿易出口到沙特一批機械設備,租賃時間為5年,現還在租賃期內,問題一:若此批機械設備現要轉賣給我司(杭州分公司),涉及我司(總公司)在海外的資產交易產權問題是否可以轉讓,若可以直接海外資產產權轉讓,此項交易需要辦理什么手續,需要哪些部門審批,是否要交稅(或退、抵稅)。問題二:若租賃期5年滿期時,是否可以將設備直接從沙特轉售給其他國家和地區?若可以,又有什么要求和程序;問題三:若租賃期滿后,直接把設備賣給沙特原租賃人(需要辦理什么程序,及各階段的稅費情況怎樣?(注:我司租賃出口時候,已向國內繳納過增值稅)。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有關海外資產轉讓手續不屬于海關業務范疇; 如果貨物以租賃監管方式進出境,納稅義務人應當向海關申請辦結監管手續,將租賃進出口貨物復運進出境。需留購、續租租賃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報辦理相關手續。具體請以現場海關通關部門審核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