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061]
問題標題:許可證和報關單據金額錯誤,是否可以修改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同志,我司的情況如下:我們在出口發貨的時候,將出口許可證和報關單據上的金額填寫錯了(2臺工程車輛,海外承包工程用,實際金額是9萬美金左右,約50多萬人民幣,結果寫錯了,填寫成50多萬美金),現在貨物已經到國外了。我司現在發現,報關單據金額和增值稅發票金額不一致,無法辦理退稅,請問現在這種情況,能否辦理報關單據更改?盼復,謝謝!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143號令)第七條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應當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見附件1),并相應提交下列有關單證: (一)可以證明進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二)外匯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單證; (三)應稅貨物的海關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等海關出具的相關單證。具體內容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143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