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未取得環保部排放認證的發動機進口問題咨詢
問題編號:[183642] 問題標題:未取得環保部排放認證的發動機進口問題咨詢 問題內容:海關的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工程機械廠家,有以下問題咨詢:我們要進口4臺新發動機,用于試生產,目前該發動機未取得環保部的認證(因該發動機滿足3次排放標準,我國目前尚未出臺相關標準),我們計劃試生產完成后,待取得排放標準后再進行銷售。對于此種情況,在發動機進口時是否有相關政策要求?進口相關程序與一般用的新發動機一樣?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一般情況下,機電產品需要入境通關單A和自動進口許可證O證。至于具體證件,必須在現場海關審核確定商品的HS編碼后方可確定。進口申報時,進口商應先根據貨物的實際報驗狀態、《進出口稅則》等工具書的規定自行確定HS編碼,并辦理相應的監管證件后,向海關提供政策要求的各類監管證件以供海關驗核。你司所詢之認證問題不屬于海關監管范疇。請向其他主管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