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6249]
問題標題:關于船用柴油發動機的商品歸類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2009年之前委托報關公司向上海海關申報進口的船舶用柴油發動機采用的是84081000的商品編碼,但在2007年7月之申報的進口柴油發動機6CTA8.3-D(M) HP:242與6CT8.3-D(M) HP:188的商品編碼被要求改為8408909390,揚州海關稽查時因商品編碼不同提出疑問。船舶用柴油發動機是由燃油系統、滑油系統、操作系統、冷卻系統、增壓系統構成的,其原理采用的是四沖程一個工作循環(吸氣、壓縮、點燃做功、排走廢氣),活塞在氣缸里行走四次,下——吸氣,上——壓縮,燃油被點燃推活塞再下,活塞再上排氣,再下吸氣的過程。柴油發動機是船用柴油發電機組的一部分,為船舶提供動力。請問,我司在今后的進口項目中應該采用哪一種編碼?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該發動機為船舶提供動力嗎?還是僅為柴油發電機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