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知識產權出現了許多新的重大變化,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正在進一步擴大;知識產權的保護程度得到了加強;保護方式出現新的發展;保護期限也在延長。而目前知識產權發展變化的推動力量來自發達國家,他們意圖通過實施知識產權策略把自己的科技優勢上升為知識產權優勢,進一步提高競爭力。不僅如此,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發面的優勢開始在經濟貿易方面體現出來,已成為跨國公司競爭的核心力量和利潤增長源泉。
例如:2002年IBM公司產品收入為81億美元,其中通過知識產權授權、轉讓或許可而形成的利潤17億美元,占17%.自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圍繞專利、版權、商標等知識產權問題和標準的國際糾紛此起彼伏,貿易摩擦愈演愈烈,我國對外貿易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僅2002年,我國71%的出u企業和39%的出u產品不同程度的遭遇到國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和影響,造成損失約150億美元。因此,促進對外貿易健康發展,中國要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一、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戰略與中國的對外貿易
1.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貿易知識產權是指法律賦予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創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知識產權所有人可以通過對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許可或轉讓而獲得收益。
目前,知識產權已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專利轉讓,專利和商標的許可使用權、版權的許可等,已在各國之間的貿易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國際貿易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例如新的藥品和其他高科技產品,電影、音樂、書籍、計算機軟件,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種等等。近年來美國的外貿逆差逐年上升,1999年達到2676億美元,但在知識產權領域卻年年出現順差,盈余250億美元。同年美國知識產權出u額達到370億美元,超過了飛機和通訊設備的出u.隨著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這個趨勢變得更加明顯。
知識產權貿易的發展,使各個國家都認識到一個國家經濟的振興和發展,不單單取決于該國所擁有的自然資源和金融資木的多少,而更大程度上取決于該國對知識成果的應用和保護程度。各國都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自己的技術優勢、品牌優勢并力圖阻正外來更強大的技術優勢的沖擊。
2.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戰略與中國的對外貿易隨著知識經濟的迅猛發展,西方經濟國家紛紛制定知識產權發展戰略,把知識產權作為國際貿易競爭的手段和實施貿易保護的重要工具。相對而言,我國對外貿易在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知識產權問題卻越來越突出,并成為國外關注的焦點之一。當前,發達國家的產業已轉型為以高附加值的服務業為主,高科技制造業為輔的新的產業結構模式,其對知識產權的依賴性更加明顯增強。就我國而言,隨著高新技術產品進出日的不斷增加,知識產權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另一方面,我國對外貿易中一些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也頻繁發生,并呈上升趨勢。應該認識到,我國正在成為世界各主要國家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重點防范對象。
目前,國外向我國進行知識產權權利訴求的動向越來越趨于集團化,趨于官民一體化,甚至由政府出面,通過政治、經濟、外交等多種手段向中國施壓。從長遠發展趨勢看,這種態勢只會強化不會削弱。發達國家利用知識產權向中國發難的產品,往往是新興高科技出日產品,具有明顯的競爭力,而且發難時機的選擇往往是在該產品高速成長期,一旦出現問題,將使全行業陷入十分被動的局面(如DVD)。另一方面,我國部分自主知識產權已在國際貿易中初顯競爭力,一些知名品牌,如茶葉等,在國外屢屢被搶注或仿冒,如何在對外貿易中保護我國合法知識產權值得關注。
總之,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持續發展,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必然,加強對中國自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已勢在必行。我國對外貿易也已經發展到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階段,應該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域這一點擔心卻是多余的。在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今天,面對眾多的同類商品或服務的挑戰,每個商家首要的任務就是如何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吸引更多消費者的注意力,以至有人干脆將新經濟稱為“注意力經濟”或“眼球經濟”。
報關員考試而商標權人在其商品上附著商標的根木目的也是為了將其商品更好地宣傳和銷售出去。在這一點上,商標權人與專利權人、版權人希望通過技術壟斷、版權獨占來獲取更多的利益是不同的。商標權人為了獲得更多的利潤不僅不會限制他人使用和再次銷售其商品,反而會采取各種手段拓寬銷售渠道、搶占市場份額、擊敗競爭對手。所以即使商標權無窮竭,商標權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考慮也不會利用商標權的專有性阻礙商品的流通。
3.商標權無窮竭不會影響社會公共利益“權利窮竭”原則從木質上講是對知識產權專有性做出一定限制,對社會公共利益給予一定的保護,防正由于知識產權人不加限制地行使其專有權,而影響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文化傳播乃至經濟、社會的發展,但這主要是針對專利權和版權做出的限制。商標僅僅是生產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便于消費者識別所采用的一種標記,其主要功能在于商品流通過程中區別商品、服務的提供者,促進消費者信息。就商標權客體的無形而言,商標權與專利權、版權相同,但就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影響力而言卻是相差甚遠。
商標權的專有性一般不會影響到技術的改進、文化的傳播、經濟的發展乃至公眾教育等問題。
綜上所述,商標權無窮竭是商標權自身特性決定的,有利于商標權的保護且不會影響商品的正常流通和社會公共利益,是知識產權制度這一利益調節機制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