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278]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問題
問題內容:報關員老師,你好!我司是來料加工型企業。請問對于來料加工的料件,成品及邊角料可以申請辦理“**放棄”業務嗎?如果可以,需要辦理什么手續和提供那些資料?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回復:根據海關規定,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因故無法退運和內銷的,可申請辦理放棄業務。企業放棄保稅貨物應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企業放棄保稅貨物的書面申請及申請放棄的保稅貨物無法內銷或退運的說明; (二)《拱北關區保稅企業辦理海關保稅加工業務申請材料清單》; (三)《拱北關區保稅企業辦理保稅加工業務申請審批表》,列明放棄貨物的品名、數量、重量、規格型號、包裝方式、瑕疵情況和狀態; (四)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定資質的價格評估機構出具的《加工貿易企業放棄加工貿易貨物價格評估明細表》等關于擬申請放棄的保稅貨物的價值證明資料; (五)企業申請放棄的保稅貨物為成品、半成品、殘次品、副產品的,應提交有關單耗資料以及根據單耗折算的成品、半成品、殘次品、副產品所耗用的原進口料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