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5120]
問題標題:減免稅設備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公司主要生產高級涂布白紙板,公司想將由原來的中外合資的性質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請問改制后原進口的減免稅設備是否在改制后的公司內繼續享受減免稅優惠?(我司的經營項目在《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屬“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且不屬于《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盼能盡快回復。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如果企業投資人沒有變化,內外資性質沒有變化,同時享受的產業政策沒有變化,經向主管海關申請并得到同意后,可以繼續使用到監管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