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產品協議》是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后新達成的協議。任何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和申請加入WTO國家或單獨關稅區均可參加該協議,但需要提交關稅減讓表,產品清單等文件,并獲得《信息技術產品協議》已有參加方的審議通過。 
1996年12月9日至13日,世界貿易組織在新加坡召開第一次部長級會議。會議期間,29個國家和單獨關稅區簽署了《關于信息技術產品貿易的部長級會議宣言》(Ministerial Declaration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ducts),即《信息技術產品協議》,簡稱為《信息技術協議》。宣布協議將開放到1997年4月1日供各成員和申請加入世貿組織的觀察員簽署加入,必須達到有占世界信息技術產品貿易90%以上的參加方接受才生效。1997年3月26日,在美國和歐盟的極力推動下,共有40個國家和地區宣布加入《信息技術產品協議》,他們的信息技術產品貿易額超過了全球信息技術產品貿易額的90%,因此該協議于1997年4月1日生效(到2003年4月25日,共有59個國家和單獨關稅區參加)。這些國家和地區政府宣布同意落實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議宣言,在1997年7月1日前削減計算機和通信產品關稅。由于《信息技術產品協議》無法獲得世界貿易組織的全體成員的支持,不得不采用類似于諸邊協議的方式,僅適用于簽字方,未實現多邊化實施該協議,并給簽字方保留敏感項目及較長期減讓時期的靈活性。協議生效后,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了u201c擴大信息技術產品貿易委員會u20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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