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關單填寫的項目要準確、齊全、清楚,填報項目若有更改,應在更改項目處加蓋核對章;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一份報關單上;
3、 如果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種商品,應注意,在一份報關單上填寫的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一般不要超過5項;
4 、報關單與隨附合同、發票、箱單等應相符,報關單所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出口的貨物要相符。
1、出口口岸,填寫貨物出境的口岸名稱;
2、經營單位,填寫經營出口貨物業務的公司或單位名稱(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委托外貿公司出口的貨物,其經營單位應為外商投資企業,并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u201c委托XX公司出口u201d);
3、指運港,填寫出口貨物的目的港;
4、合同協議號,填寫本批貨物合同或協議的編號;
5、貿易方式,主要有、補償貿易、來料加工、租賃貿易、寄售貿易等;
6、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填寫船名、航次;
7、裝貨單號,海運方式下填寫號;
8、海關統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的規定填寫;
9、貨品規格,填寫貨物中文品名;
10、收結匯方式,按實際收結匯方式填寫,例如、D/P等;成交價格,填寫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價格,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填寫價、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填寫CIF價。
貿促會認證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需要認證的報關單必須是海關放行后已經蓋章的,無海關章的報關單一律不得認證。報關單可認證正本,也可認證正本復印件,但不可認證預錄單或者無海關章的報關單。
報關單認證分三種:一種是提供正本且認證正本,一種是提供正本認證復印件,一種是不提供正本認證復印件。
提供正本且認證正本所需資料:報關單上的出口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有最新年檢章)、申請表、聲明、委托書、報關單正本。
提供正本認證復印件所需資料:報關單上的出口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有最新年檢章)、申請表、聲明、委托書、報關單正本和報關單正本復印件兩份。
不提供正本認證復印件所需資料:報關單上的出口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有最新年檢章)、申請表、聲明、委托書、報關單正本復印件兩份、保函。
整理好相關資料
1). 報關委托單(一式兩份,蓋公章;另加蓋法定代表人的章,一式三聯,全國統一用)
2). 貨物出口報關單(一式兩份,蓋報關專用章,有的貨物入海關監管倉需蓋公章). 存(出)倉委托書(蓋公章),整柜出口不需要存(出)倉委托書。
3). 裝箱單(一式兩份,蓋公章)
4). 發票(一式兩份,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
5). 銷售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注意有效期和企業代碼和貿易條款,當貿易條款為CIF 或CF時,需提供買賣單價)
6). 核銷單(一式一份,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