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帶材料:由區外經委開具并蓋章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進口料件申請備案清單,出口成品申請備案清單,成品對應料件單損耗清單;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來料加工合同;經營企業與工廠的來料加工協議;生產工藝單、流程圖。
2,報關行提供6份表格: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呈報表,加工貿易單耗情況報備表,合同預錄入呈報表,進口料件預錄入呈報表,出口料件預錄入呈報表,單耗預錄入呈報表。
3,上各種表格填寫完畢并加蓋經營單位公章后,連同四--1所述材料按規定的順序粘貼好后交給工作人員,由其進行錄入。(以上表格不允許涂改)
4,錄入后打印一份企業加工合同備案表,由呈報人進行校對并填寫所要填寫的內容。
5,確認無誤后工作人員將對所有信息上報給海關,并開具介紹信由經營單位蓋公章。
6,繳納55元RMB,領取加工貿易來料加工手冊,并加蓋經營單位公章。將報關行打印的材料按順序黏貼,與手冊一起交給海關待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