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肇慶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掛肇慶市口岸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n一、 職責調整
n(一)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n(二)將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境外就業管理職責劃入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n(三)將原市科技局承擔的制訂技術出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的職責劃入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n(四)加強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以及貿易救濟措施、維護產業安全等方面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