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外經貿(口岸)窗口各辦證業務受理、發證工作等。
機電和科技產業科(加掛市政府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牌子)
n貫徹執行有關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等政策和目錄,促進優化機電和高新技術進出口商品結構;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承擔對外貿易有關知識產權工作;監督和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負責全市外資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指導科技興貿創新;依法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外經貿信息化建設規劃以及外經貿行業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運用和推廣工作;負責局網站、辦公自動化系統和計算機網絡的建設、管理和安全等工作。負責承擔市政府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日常事務等。
貫徹執行對外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起草并組織實施我市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依法承擔對外勞務合作、境外就業、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援助的權益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與分析,監督管理對外勞務派出機構;牽頭協調處理有關境外勞務、就業的突發事件;依法核準我市企業在境外設立企業和機構(不含金融性企業),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投資業務;負責對外投資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等。
起草并組織實施我市吸收外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外商投資有關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合同/章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及檔案管理;依據授權進行限額下項目的審批,負責出具《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書》;承擔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對全市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市外資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投資環境測評工作,承擔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投洽會組委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外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臺商投資管理問題;承辦莆臺、莆港、莆澳經貿合作及促進等工作等。
貫徹執行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落實有關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擬定并組織實施外經貿促進政策,承擔由省、市各類促進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外經貿運行狀況的監測、預警、分析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境內外國際展覽會等貿易促進有關工作,實施我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協調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外國及港澳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設立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各類進出口許可證、雙邊協議項下的紡織品原產地證和關稅配額證的發放和管理;指導企業參加出口商品配額招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進出口動植物防疫、瀕危動、植物保護;指導鞋業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和進出口商協會工作等。負責指導、管理對臺港澳經貿促進工作,協調處理相關重大事項;組織實施對臺直接通商方案,負責承辦臺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的審核。貫徹執行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推動加工貿易發展和轉型升級的有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加工貿易管理和權限范圍內的加工貿易業務審批;負責加工貿易統計與信息化工作;負責加工貿易項下產品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貫徹執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并組織實施我省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建立服務貿易促進體系,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和平臺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承擔國際服務貿易的統計和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與東盟等的外經貿合作政策,承辦與其他自由貿易區的聯絡協調事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