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商會的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一會員均有權派代表( 1 名)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時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對外代表本會。理事由理事單位指派代表擔任,但必須是理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理事一經選定,非因不再擔任原職務原因不得更換。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會長召集并主持。
中國國際商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會長召集并主持。商會秘書局是商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商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