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屬國家規定,或合同規定必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報驗出證的商品,在貨物備齊后,應向商品檢驗局申請報驗,只有取得商檢局發給合格的報驗檢驗證書,海關才準放行。凡報驗不合格的貨物,一律不得出口。
 報驗所需的單證
 一.進口報驗 
 進口報驗商品在報驗時,一般應提供外貿合同、國外發票、提單、裝箱單、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也稱“貨物流向單”)等有關單證。 (一)申請品質、規格、安全檢驗的報驗時,還應提供國外的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以及有關標準和技術資料。(二)申請重量鑒定報驗時,應提交國外的重量、水份檢驗證書和重量明細單。(三)申請殘損鑒定、載損鑒定、積載鑒定、海損鑒定的報驗時,要提供各程提單、海運散件貨物港船交接時的理貨殘損溢短單、鐵路商務記錄、空運事故記錄等。(四)申請外商投資財產價值、品種、質量、數量和損失鑒定的報驗時,還應提供財產的明細單、發票及各種價值的證明、財產的已使用年限、財產的維修保養情況等各種有關的資料。
 二.出口報驗
 出口商品在報驗時,一般應提供外貿合同、信用證原本的復印件或副本,必要時提供原本。凡屬危險或法定檢驗范圍內的商品,在申請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安全,衛生檢驗的報驗時,必須提交商檢機構簽發的出口商品包裝性能檢驗合格單證,商檢機構憑此受理上述各種報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