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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13號(關于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秘魯共和國政府自
| 【法規類型】海關規范性文件 | 【內容類別】關稅征收管理類 |
| 【文 號】總署公告〔2010〕13號 | 【發文機關】海關總署 |
| 【發布日期】2010-2-25 | 【生效日期】2010-2-25 |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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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于2009年4月由中秘兩國政府正式簽署,并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協定項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秘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及與原產地相關的操作程序》同期執行,現予公告。 我國出口企業可依法向有關發證機構申領出口秘魯的貨物優惠原產地證。發證機構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秘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及與原產地相關的操作程序》簽發出口至秘魯的貨物優惠原產地證書。
特此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秘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及與原產地相關的操作程序 附件-附件1(0).xls 附件-附件2 附件-附件3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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