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十一條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未依法經海關登記的企業和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本條就是對違反第十一條的要求規定的法律責任。第十一條規定了兩種情況,一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二是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海關總署發布的有關規定,對這兩種情況作了具體規定:
關于從事報關業務的企業,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和報關員的管理規定》,下列單位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一)專門從事報關服務的企業;(二)對外貿易倉儲運輸、國際運輸工具服務及代理等業務,兼營報關服務業務的企業;(三)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第(三)為自理報關單位。自理報關企業應向所在地海關提交有關文件,經海關審核批準,發給《自理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專業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代理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對第(一)、(二)項規定的專門從事和兼營報關服務的報關企業的注冊登記作了具體規定:(1)開辦專業報關企業和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應當具備海關認定的固定報關服務場所及符合海關報關作業所需要的設備、注冊資金人民幣150萬元以上;交納風險擔保金人民幣20萬元及健全的組織和財務管理機構及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作業人員。申請開辦專業報關企業,需向所在地海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可行性研本條是對未經海關注冊登記和未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從事報關業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本法第十一條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未依法經海關登記的企業和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本條就是對違反第十一條的要求規定的法律責任。第十一條規定了兩種情況,一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二是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海關總署發布的有關規定,對這兩種情況作了具體規定:
關于從事報關業務的企業,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和報關員的管理規定》,下列單位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一)專門從事報關服務的企業;(二)對外貿易倉儲運輸、國際運輸工具服務及代理等業務,兼營報關服務業務的企業;(三)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第(三)為自理報關單位。自理報關企業應向所在地海關提交有關文件,經海關審核批準,發給《自理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專業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代理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對第(一)、(二)項規定的專門從事和兼營報關服務的報關企業的注冊登記作了具體規定:(1)開辦專業報關企業和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應當具備海關認定的固定報關服務場所及符合海關報關作業所需要的設備、注冊資金人民幣150萬元以上;交納風險擔保金人民幣20萬元及健全的組織和財務管理機構及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作業人員。申請開辦專業報關企業,需向所在地海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業報關企業章程等文件。經海關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應將上述文件及初審意見報海關總署審批。海關總署在接到所報材料后三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經海關總署批準后,申辦企業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專業報關企業所在地海關根據專業報關企業提交的《專業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申請書》及海關總署的批準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發的營業執照等有關文件,核發《專業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海關對專業報關單位實行年審制度。(2)申請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兼營報關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業務;注冊資金人民幣150萬元;交納風險擔保金人民幣20萬元及海關認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代理報關企業所在地海關根據企業提交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申請書》及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經營國際貨運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等有關文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核發《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海關對代理報關企業實行年審制度。
關于報關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和報關員的管理規定》要求,代理報關單位和自理報關單位,應當按照海關的要求選用報關員,并對本單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參加報關員培訓的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品行、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外語水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及海關規定的其他條件。對培訓合格的,由培訓單位發給《報關員培訓結業證書》。報關單位選用的報關人員必須持有《報關員培訓證書》,經主管海關審查認可,發給《報關員證》后,即成為報關員。海關對報關員實行年審制度。
對違反上述規定,未取得海關注冊登記和未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從事報關業務的,本條規定了行政責任,即由海關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同時,海關可以并處罰款。
究報告、專業報關企業章程等文件。經海關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應將上述文件及初審意見報海關總署審批。海關總署在接到所報材料后三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經海關總署批準后,申辦企業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專業報關企業所在地海關根據專業報關企業提交的《專業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申請書》及海關總署的批準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發的營業執照等有關文件,核發《專業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海關對專業報關單位實行年審制度。(2)申請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兼營報關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業務;注冊資金人民幣150萬元;交納風險擔保金人民幣20萬元及海關認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代理報關企業所在地海關根據企業提交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申請書》及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經營國際貨運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等有關文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核發《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海關對代理報關企業實行年審制度。
關于報關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和報關員的管理規定》要求,代理報關單位和自理報關單位,應當按照海關的要求選用報關員,并對本單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參加報關員培訓的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品行、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外語水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及海關規定的其他條件。對培訓合格的,由培訓單位發給《報關員培訓結業證書》。報關單位選用的報關人員必須持有《報關員培訓證書》,經主管海關審查認可,發給《報關員證》后,即成為報關員。海關對報關員實行年審制度。
對違反上述規定,未取得海關注冊登記和未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從事報關業務的,本條規定了行政責任,即由海關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同時,海關可以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