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文號】公告2012年第85號 【發布時間】2012-12-07 2008年6月8日,商務部發布2008年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征收反傾銷稅。該反傾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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