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749]
問題標題:汽車臨時進口改裝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感謝對于第170729號問題的答復。有關進入保稅區汽車落地征稅政策,應該是根據海關總署9月14日發布的《海關總署公告2005年第44號聯合公告》中,規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汽車應直接在口岸海關辦理進口報關、納稅等手續,保稅區不得再存放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進口汽車,保稅區海關將不再為此類汽車辦理進口報關、納稅等手續。保稅區內存放的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進口汽車在規定時間段內不能辦理進口報關手續的,應當全部退運出境。” 而我司所臨時進入保稅區或臨時進口的車輛不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而是以改裝出口為目的的。所以請教具體按何政策征稅?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無法開展該項臨時改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