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912]
問題標題:舊機電進口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請問:1.如果有些舊機電產品其HS編碼沒有被包含在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的重點舊機電產品目錄中,那是否表示此舊機電,無須按 限制進口的貨物條例 辦理? 2. 不屬于限制進口的 舊機電 進口操作應該參看什么文件條例呢? 3. 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令2008年第7號)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舊機電產品無需辦理機電產品進口證件,但必須向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那么如果我們要在保稅區內使用這個舊機電呢?是否要辦理進口證件,比如進口許可證或免表等。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一、如你司進口的舊機電產品及其商品編碼未列入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的重點舊機電產品目錄內,則無需按照《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申領《進口許可證》;二、對于不屬于重點舊機電產品范圍的其他機電產品進口所涉許可證件管理問題,你司可參閱《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三、《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并未將自境外進入保稅區的機電產品是否在區內使用作為是否申領證件的前提條件,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機電產品免于辦理進口證件,但屬于舊機電產品的,仍須向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辦理檢驗檢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