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030]
問題標題:舊機電區內自用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之前有提問過從而了解到:《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并未將自境外進入保稅區的機電產品是否在區內使用作為是否申領證件的前提條件。那么我們進口舊機電入保稅區,并經過商檢后,想自用的話,還需要其他什么條件呢?需要申請免表,辦理清關嗎?還是可以不清關,就可以自用呢?麻煩了。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規定:境外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海關保稅監管場所的重點舊機電產品,以及(境內)區外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后再出區的重點舊機電產品,不適用本辦法。 境外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海關保稅監管場所的重點舊機電產品,再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海關保稅監管場所進入(境內)區外的重點舊機電產品,適用本辦法。上述規定明確了證件問題,其余手續照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