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5634]
問題標題:稅金的疑問
問題內容:我在5月17日從美國用dhl遞送了一個包裹 內含一個嬰兒催眠投影機 價值22.53美元 一個尿布袋 價值16.16美元 一個嬰兒睡袋 價值20.41美元 今天我電話查詢才得知已經交付接近160元rmb的稅金 這些商品按各自的稅率計算稅金都沒有超過50元,應該屬于免稅范疇。包裹也內容和個數也屬于自用,總值沒有超過1000元,請問為什么需要繳納這么多的稅金。dhl的單號是 2785575601,等待解決,謝謝。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您同一包裹中的三件物品稅額合計超過人民幣50元,不予免征。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以提供分運單號,直接咨詢12360服務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