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239]
問題標題:從香港寄過來的包裹(里面一件)超過800元人民幣,如何征稅?
問題內容:從香港寄過來的包裹(里面一件,屬于自用)超過800元人民幣,如何征稅?是超過800元部分征稅?還是如何征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郵寄個人物品進境,海關將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予以估定完稅價格,對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和明確另估的物品,海關將參照有關物品的發票或香港市場、國內市場同類物品零售價格,按規定程序審定。 根據海關現行規定,(一)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二)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上的,需征收進口稅。(三)應征進口稅額=物品完稅價格×稅率。 若您是通過快遞郵寄入境,有關快件寄送繳納稅費的問題,請與快件公司聯系咨詢,具體征稅的有關情況也可以咨詢上海浦東機場海關快件處,聯系電話:68841118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