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484]
問題標題:IPhone4s朋友幫我從香港帶回大陸,要繳多少的稅
問題內容:我在香港的一位朋友幫我從香港買了一臺IPhone4s,請問他幫我寄到大陸要繳多少稅,如果他過年幫我帶回大陸,又要繳多少稅,謝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Bgyedu.CoM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定,手持移動電話的稅率為10%,完稅價格每臺為1500元人民幣,但是本表所列完稅價格與應稅物品實際價格相差懸殊達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經現場科級領導同意,可采取另行確定價格原則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賦,完稅價格請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審核認定為準。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請務必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