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676]
問題標題:無滯留證明
問題內容:您好:本人有一些個人貴重物品,托一位公司員工通過物流運往韓國,一直沒有收到。此員工說,物品被海關扣押。經過與物流公司聯系,得知貴重物品被此員工私藏并賣出,并且騙我們說是被海關扣押。現已經報案。但需要海關方面的無滯留本人物品的證明。不知道海關可不可以開此類證明。需要什么信息,如何開。謝謝,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如果海關扣留物品,會出具《代保管憑單》。您的物品被他人在境內私吞而并未向海關申報出口,未發生出境行為,不屬于海關監管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