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5608]
問題標題:私人物品報關數量限制以及所需證件及資料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公司老板由于工作調動來上海工作,自己的一些私人物品通過UPS郵寄到上海。其中包括書籍,紙質文件(非裝訂成冊),裝飾畫,辦公用品以及辦公室用的小冰箱等,共13件,毛重220.UPS方面建議到海關現場二處辦理私人物品報關關封。請問私人物品報關有沒有重量和其他方面的限制?去海關現場二處私人物品報關處辦理關封所需要帶的證件和材料都包括什么呢?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194號令,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應當以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為限;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應當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向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進出境地海關憑主管海關的審批單證和其它相關單證予以驗放。非居民長期旅客申請進境自用物品,應當向主管海關交驗下列單證:(一)身份證件;(二)長期居留證件;(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四)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專家以外的常駐人員申請進境機動車輛時,除交驗上述單證外,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及長期居留證件的復印件,交驗所在常駐機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非居民長期旅客在進境地海關辦理自用物品報關手續時,應當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提交經主管海關審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并交驗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上海海關現場業務二處負責非居民長期旅客辦理進口機動車輛的報關、征稅手續,地址是金陵西路28號,電話68891441..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