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653]
問題標題:郵寄印章到日本
問題內容:青島海關業務擔當您好我想給一個日本朋友通過EMS郵寄一枚新刻的個人名字印章,請問可以郵寄嗎?如果可以的話,在海關通關上有什么注意事項嗎?比如印章的材質 大小等!謝謝! 期待您的恢復。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其他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