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694]
問題標題:關于從臺灣郵寄書籍、食品回大陸的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在臺灣學習的大陸學生,近期要郵寄幾本書回家,一本是介紹臺北故宮館藏的書,一本是腳底按摩書,還有一本是臺灣的法律匯編書,請問這三本書都可以郵寄嗎?或者哪本書不可以寄?還有一些用糯米做的、包裝好的食品可以用郵寄嗎?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請查看海關總署令第16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第4條了解海關規定的禁止進境印刷品要求,同時請查看第7、8、9條了解郵寄數量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同時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的要求,個人寄自臺灣的所有物品,在個人自用合理范圍內,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若超出50元,則全額征稅。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另外食品郵寄入境請再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系咨詢。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