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190]
問題標題:客帶貨
問題內容:暫時進出口貨物方式辦理通關手續是在機場出境處辦嗎 可編程控制器(電子產品,價格1900)需要什么樣發票呢 收多少稅呢 要是沒有發票 又怎么帶出境呢 可編程控制器型號帶出去的型號是FX3U-64 帶回來的型號是FX2N-64 又應該怎么辦理呢(FX3U-64是FX2N-64的升級版 FX2N是隨設備運出境去卡塔爾的)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委托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依法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備齊合同、發票、運單、裝箱單等商業單據以及所需的監管證件等向海關申報,辦理通關手續。具體向旅檢現場征稅科辦理有關申報、驗放手續。暫時進出境貨物是指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出關境并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進境的貨物。型號不同非同一貨物,不能按照此貿易方式申報,建議按一般貿易方式完稅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