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028]
問題標題:日本奶粉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在日本求學,從日本給兒子郵寄回家的6罐奶粉,在10月3號就到達了武漢海關,第一次接到電話說是超重要繳稅,但是緊接著接到電話卻是不能說進關,不予報關,必須退運!我查了現在得條例,沒有那一條說是日本奶粉不能入關的.雖然恰好是中日關系不穩定的時期,但是個人郵件業務也阻止了嗎?現在奶粉已經給我退回了日本,日本郵局給我的退運理由是:收件人拒收。這那里是收據人拒收,這明明是海關不讓通過啊。。。。。這是海關政策?還是海關個人行為?或者說從此以后日本奶粉都不能進關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總署2011年43號公告規定,個人郵寄物品進境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稅額超過50元起征。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依照2012年第15號公告,奶粉的完稅價格是200元/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