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614]
問題標題:《圣經》出境
問題內容:尊敬的官員:您好!我是新西蘭的華僑,在教會工作。本人從中國購買了一批(1000本)《圣經》,想出境運至新西蘭,以用于慈善活動。想咨詢一下,能否以個人名義辦理出境通關手續?需要什么手續?以何種貿易方式?煩請解答,不勝感激!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根據《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上述1000本《圣經》明顯超出旅客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確系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物品,可通過自身攜帶、郵運、快件、海運、空運等多種方式辦理出境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