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519]
問題標題:從英國購買的包包
問題內容:您好!我通過11185已經查詢到我的包裹在2010年12月29日已經抵達上海海關,可是,至今為止還是沒有接到。那么,如果是被扣了,應該給我通知,但是整整三個星期,沒有任何通知;如果沒有被扣押,那么為什么至今為止沒有任何音訊。海關在年底速度會慢,但不至于慢成這個樣子,上星期又拜托11185查了,給我的答復還是說在海關!我現在想要一個明確的答復,究竟海關什么時候可以放出我的包裹,要征稅或者其他的手續也應該通知我去辦理,而不是不理會地就讓我無限制地等下去。請給我一個明確的答復,我的包裹單子是:RJ620463689GB!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根據海關規定: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 若您是通過快遞郵寄入境,在個人自用合理范圍,限值1000元人民幣以內,經海關審核后屬于個人自用合理范圍的,須征稅進口,要到海關業務現場辦理手續;若超出個人自用合理范圍,屬于貨物范疇的,須委托進出口公司辦理貨物報關進口手續。有關快件寄送繳納稅費的問題,請與快件公司聯系咨詢,具體征稅的有關情況請咨詢上海海關郵辦處,聯系電話:021-62673123。 你可以提供有關單證號碼進行咨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