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7175]
問題標題:關于手機稅的問題
問題內容:請問,我讓我同學從美國郵寄2~3臺IPHONE4手機,請問是否跟1臺的稅率一樣完稅價格又是多少?是1500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國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如您所述,手機的完稅價格確為1500元,行郵稅率10%。但是一次2~3臺手機超出了單個郵包1000元人民幣的限值,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